當前網絡購物日漸風靡,而因網購商品出現的價格欺詐案例也日益增多。因為消費者不能像在門店購買商品一樣可以近距離觸摸到商品,而只能通過商家的自我描述和圖片來決定自己購買的商品。然后!就看到了無數謎之操作:
說原價198,打折價128,最后查實最低交易價是98,搞個虛假原價蒙人的。
還有更不走心的,也沒有原價也沒有活動,就楞說自己促銷降價的,但其實從上架開始價格就沒變過的。
還有說買一送一的,最后其實是買一瓶正品送一袋試用裝的
還有說消費滿一千送贈品的,領贈品的時候被通知贈品有限,但其實壓根兒不存在贈品的。
也還有標示“全市最低價”,但經查實所標示的最低價無依據,不能提供最低價格的證據的。
哎心累,不知道這個優惠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!甚至覺得正正經經的賣家們都很累,市場上商家既然敢這樣明目張膽、肆無忌憚的?;幼C明這個是存在監管漏洞的。
但好在7月份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56號令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》就開始執行了。這個號令就是專門針對以上幾種行為的,為政府監控提供了具體的法律依據,為廣大消費者買買買提供了更大的保障,使人們網購更加“大膽”、“放心”一些了!。
規定的中心思想很簡單,就是:你們再敢玩花樣兒,我就讓你們知道知道“法治社會”這四個字是什么意思。